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导读:
1.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
2.债务超出遗产价值的部分,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必承担额外责任。
3.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他们也不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
因此,债权人可以向欠款人的继承人要债,但需考虑遗产价值和继承人的继承意愿。
解决债务偿还问题,需区分个人债务与共同债务。
1.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以个人名义承担,与家庭无关,死后用遗产清偿。
2.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未明确标识为个人债务,则视为共同债务。
(2)继承人若继承遗产,则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限于遗产价值。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继承遗产与债务偿还的关系。
1.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需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仅限遗产价值范围内。
2.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或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继承人无需承担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
这些规定确保了债务处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继承人无端承担额外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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