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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怎么提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12 22:31:46 人浏览

导读:

在起诉离婚或者是法院进行庭审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证据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事实证据;涉及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还要准备相应的证据。

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怎么提供

起诉离婚或者是法院进行庭审的时候,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证据包括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事实证据;涉及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还要准备相应的证据。

向法院提供离婚案件的证据怎么提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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