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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9 11:29:52 人浏览

导读: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工程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因发包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工程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因发包人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人应负责赔偿给第三者的情况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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