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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9 11:29:33 人浏览

导读:

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是:1、工程量增加;2、发包人变更设计;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6、工程质量鉴定;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是什么

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是:1、工程量增加;2、发包人变更设计;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4、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5、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6、工程质量鉴定;7、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

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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