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关系,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导读: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关系主要是两者的主体不同。工期索赔的适用对象是承包商,而费用索赔的适用对象是业主。两者都是根据合同约定提出补偿损失的要求。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主要是通过合同约定进行计算,若合同没有约定的,则按照工程清单中的报价进行计算等。
工期索赔与费用索赔的关系如下:
1.两者是相对不同主体来说的,承包商一般都是工期索赔,而业主则是费用索赔。两者都是合同在进行的一种附加条件。
费用索赔是承包单位在由于外界干扰事件的影响使自身工程成本增加而蒙受经济损失的情况下,按照合同规定提出的要求补偿损失的要求。
2.工期索赔是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如下: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除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以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工期索赔包括的内容有:
1.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违约金;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2.发包人解决工期延长的解决办法
(1)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工期顺延;
(2)指示承包人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承包人造成,而发包人已认可承包人工期索赔,则承包人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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