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法 > 债权债务 >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吗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21 11:03:17 人浏览

导读: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需要返还,返还范围包含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以及没有合法根据。不当得利需要返还,返还范围包含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1.一方获得财产上的利益

  所谓获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为一定事实使财产总额增加,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财产的消极增加。

  2.他方受到损失

  他方受到损失是不当得利成立的要件之一。如果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损失,不构成不当得利。

  损失,与取得利益对应,也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财产利益应当增加而没有增加。

  3.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所谓获得利益和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获得利益造成。

  四、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如果有法律上的根据,即使获得利益,使他方受到损失,也不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二、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吗

  不当得利需要返还,同时不当得利返还的范围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法律快车提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三、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

  不当得利赔偿的范围: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