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理赔吗,致人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导读: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不理赔,但在交强险承保的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致人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是有限的责任,依据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之后可以向造成交通事故的第三人或者侵权人追偿。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不理赔。但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无证驾驶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人在未获取或持有与所驾车型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该机动车。法律快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情况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快车提醒,无证驾驶是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免去的是“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对于受害人的人身损害不免责,所以无证驾驶撞死人交强险在人身损害的范围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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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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