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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妈妈称遭人身威胁公布遗言,受到人生威胁应怎么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17 16:38:27 人浏览

导读:

江歌的妈妈称其遭受了人身威胁,并公布其遗言。受到人生威胁的做法应是报警处理,警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威胁者进行处罚。而其立案标准是,改威胁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或者是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

江歌的妈妈称其遭受了人身威胁,并公布其遗言。受到人生威胁的做法应是报警处理,警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威胁者进行处罚。而其立案标准是,改威胁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或者是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

  一、江歌妈妈称遭人身威胁公布遗言

  6月16日,江歌妈妈江秋莲发文,称自己多次遭到刘暖曦支持者的生命威胁,为此特别留言,如若自己离奇死亡或者重伤不省人事,一定是遭人迫害,请相关部门帮自己进行公诉。

  二、受到人生威胁应怎么做

  受到人生威胁建议报警处理,这是属于治安案件,警方应当对威胁者做出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人身威胁立案标准是什么

  人身威胁立案标准:人身威胁导致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受到影响或者致使他人精神受到严重影响的,或者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法律快车提醒您,不同的恐吓程度,所接受的刑罚也是不一样的,严重的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较轻的就会被判处罚款和拘留。但是不管是怎么样的恐吓,都是违法的,都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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