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安置 > 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的区别,公房拆迁怎么起诉

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的区别,公房拆迁怎么起诉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9 17:12:04 人浏览

导读:

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人不同,补偿的对象不同,补偿金额不同。公房拆迁诉讼办法是需要需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人不同,补偿的对象不同,补偿金额不同。公房拆迁诉讼办法是需要需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到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公房拆迁

  一、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的区别

  根据法律规定,如若有国防或外交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能源等设施建设需要等情形下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拆迁可以要求补偿,法律快车提醒您,公房拆迁和私房拆迁区别如下:

  1.房屋所有人不同。私房的房屋所有人为购买者个人,公房的所有人为公房是国家或集体。

  2.补偿的对象不同。私房因为房屋所有权是私人。

  3.补偿金额不同。公民只能得到拆迁费,过渡费。

  二、公房拆迁怎么起诉

  公房拆迁诉讼需携身份证件、拆迁安置协议、起诉状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后提交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三、公房拆迁应该如何补偿?

  公房拆迁补偿方式,公房是国家财产,不能作为私人财产被继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给与公房承租人的补偿一般是由公房所属单位另行安排住房,或者直接给予补偿款。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拆迁补偿的受偿方为被拆迁人,即被拆迁房屋的权人。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情况下,被拆迁人也就是公房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只有在与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或对承租人进行安置后才能获得补偿。

  在被拆迁人(出租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情况下,不存在对承租人的金钱补偿问题。但在解除租赁关系的情形中,被拆迁人(出租人)通常以向承租人支付一定的金钱作为买断承租人承租居住权的对价。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 [1]《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条
  • [2]《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