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 > 民事管辖 > 民事管辖权异议 >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还能变吗,需要什么材料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还能变吗,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03 04:19:44 人浏览

导读: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不能变,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的材料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由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不能变,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的材料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由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一、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还能变吗

  管辖权异议提出后原定的开庭时间不能变,因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而开庭时间确定时,当事人不能再提出管辖权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法律快车提醒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管辖权异议需要的材料:

  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份。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管辖权异议上诉交给一审法院。由受理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如对决定不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

  三、管辖权异议在什么时候提起

  管辖权异议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 [1]《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相关文书下载
限时特惠

海量合同范本 · 任意编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