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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的名词解释是什么,包括哪些具体权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5 10:34:59 人浏览

导读:

人身权是人身权与人身相联系不可以分离的权利,一般包括了人格权喝身份权两大类,也是我国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人身权包括具体权益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等。

  人身权是人身权与人身相联系不可以分离的权利,一般包括了人格权喝身份权两大类,也是我国法律保护的一种权利。人身权包括具体权益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等。

  一、人身权的名词解释是什么

  人身权的名词解释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二、人身权包括哪些具体权益

  凡是与公民的人身或法人的组织紧密联系在一起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均可称为人身权。人身权因主体不同而分公民的人身权和法人的人身权。因性质不同而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又分为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

  具体权益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贞操权等。

  身份权主要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三、人身权诉讼时效

  人身权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快车提醒您,人身权诉讼时效一般都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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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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