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定义以及构成要件
导读: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就是当事人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却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不负责任的逃逸行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构成要件是肇事人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 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客观上实施了逃避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定义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构成条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
3.客观上实施了逃避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行为。
法律快车的小编提醒你,交通事故的逃逸行为必须满足上述三个要件。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刑事责任如下:
1.肇事后逃逸或者是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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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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