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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民事行为的分类及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8-14 04:22:19 人浏览

导读:

自然人民事行为的分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根据自然人民事行为的法律依据自然人如果要进行民事活动,是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其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追认。

  自然人民事行为的分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根据自然人民事行为的法律依据自然人如果要进行民事活动,是需要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其是不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需要得到监护人的追认。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的分类

  自然人民事行为的分类包括以下情形: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年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快车小编认为可以选择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和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民事行为欠缺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患痴呆症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未满十周岁的儿童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对于精神病人,依其精神状况,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通过特别程序进行宣告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实施民事行为,只能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但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利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有效。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的法律依据

  自然人民事行为的法律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三、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含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含十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严格来讲,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指已满18周岁,并且精神能力正常的人。但如果是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则也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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