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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及需做哪些工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17 17:22:28 人浏览

导读:

公司解散清算需要做的工作有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和公告以及债权申报的相关工作。公司解散后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成员应该由专门的人员构成,清算组的责任是在清理公司财产时编撰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及时通知债权人公司当下的情况。

  公司解散清算需要做的工作有清理公司财产、通知和公告以及债权申报的相关工作。公司解散后首先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的成员应该由专门的人员构成,清算组的责任是在清理公司财产时编撰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及时通知债权人公司当下的情况。

  一、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及需做哪些工作

  清算组的工作程序

  (一)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立后,即应着手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必要时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对公司财产进行评估。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二)通知和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同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于六十日内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债权申报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可以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

  二、公司解散清算由谁成立清算组

  (一)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尽快成立会对债权人、债务人更有益。

  (二)公司解散清算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公司《章程》及相关企业登记资料;

  4、公司经营状况审计报告;

  5、公司现有资产评估报告(视情况而定);

  6、债权债务清册;

  7、欠发欠交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养老保险、税费等情况;

  8、公司正在进行的诉讼(包括执行、被执行)。

  (三)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的区别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三、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公司解散清算的程序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流程、内容较为复杂,为通俗易懂及便于阅读,本文作简要整理。公司解散清算程序为:

  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支付清算费用——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7、注销登记。

  (二)解散清算中的注意事项

  1、公司进行清算时,不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4、清算组不按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股东自行解散清算的前提条件是“资产大于债务”,如果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则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另外,因公司自行解散清算属于公司内部决策,一般费用较少。若公司外聘中介机构进行清算,相关费用可依据江苏省律师收费标准办法由双方协商而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及需做哪些工作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就不可以再开展任何相关的经营活动了,只能负责债务的清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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