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法知识 > 意外事件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意外事件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6-04 14:09:39 人浏览

导读:

过失犯罪可以预见可能发生的结果而意外事件是无法预见的,对于当事人出现的过失犯罪行为,如果法律有规定的当事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意外事件往往不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需要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认定。

  过失犯罪可以预见可能发生的结果而意外事件是无法预见的,对于当事人出现的过失犯罪行为,如果法律有规定的当事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意外事件往往不属于刑事犯罪,当事人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是需要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认定。

  一、意外事件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在实践中有些刑事犯罪是属于行为人过失造成的,而还一些则纯属是意外事件,对犯罪行为的定性对量刑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过失犯罪可以减轻刑事处罚,那么如何区分过失犯罪和意外事件?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过失犯罪,指的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犯罪。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类型。而意外事件是指完全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的情况,不构成犯罪。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有相似之处,表现在都没有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客观上又都发生了结果,但前者是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后者是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疏忽大意才没有预见。在进行区分时,应根据一定的判断基础、判断方法与判断标准,全面、客观、准确地判断行为人是否能够预见,从而正确区分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二、过失犯罪有因果关系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中是有因素关系存在的,过失犯罪因行为人违反注意的义务,造成社会危害结果的出现,从而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三、认定过失犯罪需注意哪些

    第一,由于事件已经发生,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已清楚地展现出来,故司法工作人员不应由此逆推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这种做法容易扩大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范围。正确的方法是,从分析行为入手,根据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行为的客观环境以及行为人的知能水平,判断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否预见结果的发生。

    第二,不能因为结果严重就断定行为人能够预见、应当预见。行为人能否预见结果发生与实际发生的结果是否严重,具有一定联系;但不能由此认为,凡是结果严重的,行为人就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凡是结果不严重的,行为人便不能够预见、不应当预见。结果严重就千方百计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做法,是结果责任的残余,违反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行为人在实施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时,有时也会发生行为人所不能预见的结果,不能因为行为人实施的是不道德、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就断定他能够、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一切结果。特别是不能因为行为人的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就针对其不能预见的_结果追究疏忽大意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意外事件与过失犯罪的区别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