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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收养公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5-09 16:08:52 人浏览

导读:

收养公证办理条件,办理收养公证是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包括收养人、送养人、送养单位都是需要亲自到收养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且需要准备好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证明,双方当事人送养的申请书等资料。

收养公证办理条件,办理收养公证是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包括收养人、送养人、送养单位都是需要亲自到收养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且需要准备好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证明,双方当事人送养的申请书等资料。

  一、怎样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公证可以在公证机关,即各地的市(区)、县公证处办理公证。这是我国办理收养的主要机构。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可由乡、镇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将来拟以统一经公证机关办理为宜。办理收养公证须经以下程序:

  (一)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入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二)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以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这是全部程序的中心环节。

  (三)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关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进行处理。

  二、办理收养公证应该注意什么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如果被收养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本人的同意。

  (二)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三)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四)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五)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六)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三、事实收养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二)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

  (三)《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四)《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有人事档案的,也应当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不涉嫌拐卖儿童)

  (六)二名以上证人对收养事实(抚养事实)的书面证明及证人的身份证明(公证机构向证人制作核实笔录);

  (七)被收养人(被抚养人)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身份证;

  (八)收养人(抚养人)提供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被抚养人)的能力证明(如身体状况、经济来源等证明)和承诺依法履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被抚养人)义务的保证书;

  (九)能够证明收养人(抚养人)与被收养人(抚养人)共同生活的其他证据(如被收养人的上学登记表等);

  (十)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理收养公证的话那么是需要准备好资料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怎样办理收养公证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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