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
导读:
一般情况下在某一工程达到了竣工的条件后,由对应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方面的监管,对质量进行质检,不合格则不会过关。那么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定义不同。五方验收是指整体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后,由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下,由建造单位(也称发包人,俗称甲方)、施工总承包单位(也称承包人,俗称乙方)、勘测单位、规划单位以及监理单位五方进行验收工作。竣工验收是指工程竣工后,根据项目及合同要求,对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建设质量等进行检验验收的过程。
(二)验收对象不同。一般来说,五方验收是竣工验收的一种方式。五方验收有五个验收对象,包括建造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勘测单位、规划单位以及监理单位。竣工验收没有明确验收对象。
(一)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一)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二)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三)二者的目标不同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工程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的负责人五方来进行签收和验收检查,竣工也就是指该工程项目的完成,可以进行收工。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五方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区别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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