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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6 07:30:56 人浏览

导读:

现实生活中,工地建筑领域上因为工程合同产生纠纷时要搜集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证据,对于工程纠纷合同中的约定条款要寻找利于自己的资料,那么工程合同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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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程合同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开户银行和帐号。起诉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

  (二)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必须写明代理事项和代理权限。

  (三)合同及与合同有关的文书、电报、信函(包括信封)、图表;变更、补充合同的协议、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签订地及其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制件须经过核对。

  (四)送货、提货、托运、运输、验收、发票等凭证。

  (五)货款、工程款、运输费、保管费、租赁费、转让费、劳务费、酬金等结算凭证和有关财务帐目的复印件。

  (六)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及有关证明。

  (七)要求支付违约金的依据、计算办法及有关证明。

  (八)起诉前自行协商或通过有关部门处理的有关凭证。

  (九)其他与诉讼有关的依据。

  二、工程合同纠纷中收条的效力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收据》可以成为双方存在买卖民法典律关系的证据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因此,当事人有权以收据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收条”是指收到别人或单位送到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一种凭据。

  正式的“收条”又称为“收据”,无论收到钱,还是收到物品都可以开具“收条”,“收条”可以用来证实履行了交钱或物的合同义务。例如,甲、乙双方签定有买卖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货款义务之后,甲就必须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货款时则必须开具“收条”(收据或发票)给甲方收执。

  (二)“收条”一般也附有基础合同。

  基础合同可以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借条与收条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条”的目的在于证实一种已单方履行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款时一定要打借条,不能用收条来代替。借条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当事人之间确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借款人应依照约定向出借人归还借款或物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收条”与“借条”完全不同。

  单独的“收条”只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但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即收条并非是债的必然凭证。“曾有这样一个案例:甲借钱给乙,乙开具了“收条”给甲收执。后来,乙不还钱,甲凭着“收条”把乙起诉到法院,乙不承认借钱一事。结果法院判决甲败诉。甲在此案中败诉的理由很简单,在乙不承认债务的情况下,单是一张“收条”是不能证实“乙欠甲的钱”这一对象的。因此,“收条”和“借条”是不可以乱套用的。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否仲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能不能仲裁主要是看双方双方当事人有没有约定仲裁。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约定仲裁,而且约定的事项又属于可以申请仲裁的范围,那么就可以仲裁。

  工程合同中的内容主要搜集的证据可以包括能够证明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的各种资料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工程合同纠纷要收集哪些证据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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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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