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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8-23 08:29:37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债权债务涉及到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经常会产生无因管理之债,那么你知道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债权债务涉及到的种类是非常多的,经常会产生无因管理之债,那么你知道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

  无因管理之债基于无因管理产生的,无因管理之债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一)无因管理之债是由管理人的管理行为引起的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无因管理是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也即是管理人无需表达其主观上的管理意思就能够成立无因管理。

  (二)无因管理之债是由合法的积极行为引起的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合法的积极行为,即首先是行为必须是合法的,违法的行为不能构成无因管理,比如偷了东西,然后替别人看管赃物,就是此类。其次是行为必须是体现为作为,不能是不作为。

  (三)无因管理行为经受益人事后承认,可转化为委托合同关系。如果被管理人即受益人已经同意或者事后承认,意味着双方的后续管理行为将转化为委托合同关系。受益人的追认是具有溯及力的,即追认后,管理行为实施之时即视为委托合同关系。

  (四)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这就意味着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并非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只要管理人实施了无因管理行为,就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向受益人主张债权。

无因管理之债

  二、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意定之债吗

  无因管理之债属于法定之债而不是意定之债。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三、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有什么

  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管理人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但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避免他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符合上述构成要件的,管理人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其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无因管理之债有哪些特点的相关知识,当事人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是需要按照规定对债务进行偿还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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