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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25 13:37:31 人浏览

导读:

我国土地管理法有规定,对于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一般需要先向国务院申请,由其批准后征用土地权限,那么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土地管理法有规定,对于征用基本农田,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一般需要先向国务院申请,由其批准后征用土地权限,那么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取消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一)征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批准。

  (二)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第五条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六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征用土地

  二、什么是征用土地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现征地一般指征收。

  征收土地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强制手段。征收土地具有以下特征:

  (一)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

  (二)必须依法批准;

  (三)补偿性。要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者支付补偿费,造成劳动力剩余的必须予以安置;

  (四)强制性。

  (五)权属转移性。土地被征收后,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不再属于农民集体。

  (六)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

  三、征用土地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一)政府国土部门书面告知被征地的村集体和农户

  (二)当地政府国土部门对拟征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并且调查结果由三方主体(村集体、农户、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三)征求村民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四)拟定“一书四方案”征地文件,并上报、审批

  (五)张贴“二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六)就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二次”征求村民意见和听证

  (七)将修改后的补偿安置方案依法上报并审批

  (八)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十)交付土地,在搬迁期内完成搬迁

  征用土地的公告应该包括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面积等,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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