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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属于立功表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28 12:15:53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对于犯罪行为我们都要进行打击与惩罚。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是可以有减刑的机会的。那么哪些行为属于立功表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们都知道,对于犯罪行为我们都要进行打击与惩罚。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是可以有减刑的机会的。那么哪些行为属于立功表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哪些行为属于立功表现

  所谓立功表现,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一)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

  (二)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这里所说的犯罪分子是指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分子被捉拿归案以后,不仅要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还主动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这是立功的-种表现形式。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必须经过查证属实。

  所谓查证属实是指必须经过司法机关查证以后,证明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确实属实。如果经过查证,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不是事实或者无法证明或者不属于犯罪行为,那么也不算是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立功表现的另一表现形式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

  所谓提供重要线索,是指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重要犯罪线索,即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这种提供必须是自己知道的,是实事求是的,不能是编造的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查清了犯罪事实,侦破了案件。

  二、检举同案犯是否为立功

  检举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这种涉及同案犯的立功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三、立功表现如何认定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具体解释了立功: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共同犯罪分子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组织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

  立功情节可以作为量刑的一个考量因素。在生活中,我们一定要远离犯罪活动。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行为属于立功表现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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