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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工人工资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7 15:31:03 人浏览

导读:

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如果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在破产清算后首先要支付员工的遣散费用。那么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工人工资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企业运营的过程中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如果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在破产清算后首先要支付员工的遣散费用。那么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工人工资怎么办?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工人工资怎么办

  公司破产资不抵债,在破产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后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资不抵债的规定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企业破产一旦资不抵债必须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按正常法律程序走,才能确保债权人与企业劳动者及其他相关人利益能够得到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企业破产拿什么赔偿员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情形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后进行清算,用破产财产对员工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总之,一般企业破产后必须优先支付员工工资,不足额支付的会拍卖公司财产进行补偿。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工人工资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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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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