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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7-11 15:46:21 人浏览

导读:

一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都属于集体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都属于集体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

  (二)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

  (三)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四)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

  (五)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

  (六)全部覆盖的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不重不漏。

  (七)免费原则:此次登记发证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测绘、登记都不需农民花费任何费用。

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二、房屋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口头协议需要有第三方人认证。按照确权之诉提起诉讼。

  (一)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三)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四)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 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五)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三、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房屋确权是由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工作原则包括尊重历史原则、依法登记原则和全面覆盖原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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