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怎么认定各方责任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双方会本着自身利益的出发点来判定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这或多或少会存在偏差。因此也会引发一系列的矛盾和纷争。那么你知道发生车祸怎么认定各方责任?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四)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则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认定其负交通事故责任。
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不服公安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权不签字呢?其实,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签字,并不代表当事人是否认可交通事故认定书,因为这只是公安交警部门的一种文书送达方式。公安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
(一)直接送达,也即交通事故双方在送达回执签字后由公安交管部门交予交通事故当事人;
(二)邮寄送达,也即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或者有异议等而拒绝签字的,公安交警部门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即视为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交通事故当事人。
因此,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公安交警部门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有权拒绝签字,但这并不影响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另一方主张权利,也不会对日后的事故赔偿有所影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发生车祸怎么认定各方责任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对双方责任进行认定之后,当事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法院结案作出判决之后,保险公司应当在当事人提出理赔申请后立即启动理赔程序。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
因骨折受伤而产生的误工费用保险公司是会作出赔偿的,误工费用同样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赔偿。我国《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
车辆修理费若高于车辆的市值,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因其属于车辆无需修理的情形;若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车辆重置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道路
受害人若受到人身伤害,则保险公司对受害人应当作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民法典》规定,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