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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欺诈行为由谁来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3 11:39:46 人浏览

导读:

保护消费者在消费时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出现价格欺诈的情况,可以对其进行举报,那么价格欺诈行为由谁来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保护消费者在消费时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出现价格欺诈的情况,可以对其进行举报,那么价格欺诈行为由谁来认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价格欺诈行为由谁来认定

  (一)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 并以此为手段诱骗消 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购买的;

  (二) 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 , 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 , 以低价招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的;

  (三)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 , 诱导他人与其交易的 ; 

  (四)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元从比较的;

  (五)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 , 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的 ;

  (六) 销售处理商品时 , 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的 ;

  (七)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 , 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磊、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的;

  (八)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 ,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的;  (九) 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

  二、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

  具体还要看什么样的欺诈行为及造成的后果。就说一下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三、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一)虚构原价 , 虚构降价原因 , 虚假优惠折价 , 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 , 诱骗他人购买的 ;

  (二)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 ,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

  (三) 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 , 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选行交易的 ;

  (四)采取掺杂、掺假 , 以假充真 , 以次充好 , 短缺数量等手段 , 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

  (五)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 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六) 其他价格欺诈手段 。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遇到标价签、价目表价格、质量等内容与实际不符可以进行举报,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价格欺诈行为由谁来认定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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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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