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知识 > 公司住所 >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供什么资料

分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供什么资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8 08:28:10 人浏览

导读:

当公司经营不错的时候,法定代表人就会在创办一个分公司或者子公司。那么分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供什么资料?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流程怎么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当公司经营不错的时候,法定代表人就会在创办一个分公司或者子公司。那么分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供什么资料?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流程怎么走?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分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供什么资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公司变更名称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定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流程怎么走

  (一)由股东会(股东大会)依法修改公司章程,对经营范围做出变更;

  (二)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三)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所谓须经批准的项目,是指应当具备特定的条件并经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如果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时,那么在进行登记之前,还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至于哪些项目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批准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做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有下列情形的,企业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企业经营的;属于许可经营项目,不能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证件的;注册资本末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从事该项目经营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特定行业的企业只能从事经过批准的项目而企业申请其他项目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公司变更所需资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六)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分公司变更名称需提供什么资料的相关知识,变更公司名称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应的资料来变更公司的名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