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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6 07:10:00 人浏览

导读: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招标投标的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当发生一定的法定情形或者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那么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招标投标的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当发生一定的法定情形或者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那么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二)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单位建设方应退回投标保证金 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三)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1)根据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按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未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

  二、保证金的性质有哪些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性质,有人认为其实质上属于履约定金或违约定金,但笔者认为其和定金还是有很多不同,首先是定金罚则非常明确,是刚性的,就是交付定金一方违约就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定金,而收取定金一方违约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一)履约保证金是合同之债的担保方式。尽管民法典没有规定履约保证金,但在实践中,履约保证金已经大量的存在并发挥作用,我们应当承认其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合同担保方式。

  (二)履约保证金明显区别于民法典所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等合同之债担保方式。他们之间的区别较为明显,在此不再赘述。

  (三)履约保证金也区别于定金。定金和履约保证金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如上面的案例所提到的,定金罚则是刚性的,但履约保证金是柔性的,换句话说,定金是法定担保方式,而履约保证金是意定的,从这两种担保方式的形式和内容都能看出两者的不同和区别。

  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怎么处理

  在投标人具有过错的情形下,且符合招标文件不退保证金的条件,招标人可以不退投标保证金。如果仅是投标人未能中标,招标单位不退投标保证金是没有道理的,可以到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建委或发改委)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如果实在是找不到监管机构投诉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通信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应超过合同估算价的百分之一。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

  总而言之,如果投标人具有过错,并且符合不退保证金的条件,是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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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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