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不签字吗
导读:
对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我们都知道是需要交警对现场进行认定的,因此要求责任方签订认定书的。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不签字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即可无需签字。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申请人:陈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乡XX6号院,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不服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X月XX日下发的X公交认字[20XX]第7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重新对责任进行认定。
(一)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XX年X月XX日下发的X公交认字[20XX]第7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依法认定刘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二)事实和理由:
1、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X公交认字[2014]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最终导致责任认定错误。
X公交认字[2014]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XX驾驶伪造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行驶,违反右侧行驶通行原则,且未戴头安全头盔。”陈XX所驾驶的豫DKEX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真实的,并有XX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可以证实,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摩托车定额保险单(正本)进一步证明XX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副页》的真实性。不知道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是如何作出陈XX所驾驶的豫DKEXXX号两轮摩托车的号牌是伪造的。
2、认定申请人和刘XX承担同等责任是不当的,应改为刘XX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刘XX驾驶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通过非机动车道时,对车道内车辆通行情况观察不周,且未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陈XX虽然未依法取得驾驶证,但所驾驶的机动车辆号牌并不是伪造而是真实的。陈XX未戴安全头盔,与事故的发生没直接因果关系,未戴头盔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的规定,陈XX未戴头盔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不能成为申请人负同事等责任的理由。按照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认定,导致事故发生原来陈XX四项违法行为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有两项是不能成立的,现在仅剩下两项,所以根据上述规定,申请人应当承担事故的次事责任,刘XX应当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综上所述,请求依法撤销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于2014年7月25日下发的X公交认字[2014]第771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法认定刘XX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申请人陈XX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致
XXX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申请人:
X律师
二零XX年X月XXX日
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在提出申请复核后,如果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可以不签字吗的相关介绍,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气的话可以不签字,如果对认定有异议的话,也可以向相关的部门提出复核的申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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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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