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往往在工作当中受伤了那么我们是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的,那么我们还是需要做一个司法鉴定的,那么司法鉴定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司法鉴定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主要需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一般司法鉴定都是发生在诉讼活动当中的,比如民事纠纷或者刑事审判的这些,我们在对某些事物存在争议但是又没有确切证据的时候,比如说对血缘关系,自己被别人打伤了的伤情程度,为了能够证明某些票据的真伪等这些,为了取得证据才会进行司法鉴定的。
(一)门诊鉴定。被鉴定人在精神病院的门诊、在公安或司法部门中的法医精神病检查室中进行的精神鉴定。
(二)鉴定人外出鉴定。鉴定人到被鉴定人所在地,如监狱、拘留所等,对被鉴定人进行精神检查后,作出鉴定。
(三)住院鉴定。即被鉴定人住到特定的精神病鉴定机构内,禁止会客,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连续不断的观察。有条件的地方,在被鉴定人的房间内可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记录系统,这样便于更好地观察、记录被鉴定人的情况,能及时正确地作出鉴定结论。住院鉴定同门诊鉴定或外出鉴定相比,它的资料更全面,结论更可靠。但需要有一定的住宿和观察条件,受到人力和财力的限制。对精神病症状不典型及有伪装精神病嫌疑的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应进行住院鉴定。
(四)缺席鉴定。在被鉴定人不在的情况下,仅根据书面及相关的旁证材料作出精神病鉴定。一般在被鉴定人死亡、失踪、出国等不得已的情况下采用。在司法实践中,缺席鉴定比较少见。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从上面的文章当中我们可以知道,在进行九级伤残的赔偿的时候,是需要根据其赔偿标准来进行的,这样才是能够解决好相关问题的。好了以上就是司法鉴定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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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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