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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使用土地申请书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8 13:58:11 人浏览

导读: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与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但公民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土地也要依照法律规定。那么您知道临时使用土地申请书怎么写?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我们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与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但公民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土地也要依照法律规定。那么您知道临时使用土地申请书怎么写?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临时使用土地申请书怎么写

  临时土地使用证申请书的范文临时用地申请书×镇(乡)建设办:我是××村(社区)××组村(居)民×××,因××××××××,现申请在××××临时占地××平方米,种(养)殖规模为×××,请求批准为谢。特此申请申请人(签章):×××××××年×月×日××村(社区)意见:××××(支部书记签字、盖村委会章)

临时使用土地

  二、临时占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衣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

  (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

  (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其他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5倍实行一次性补偿。

  (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

  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一般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果园中果树的补偿执行附表七标准的,不再付给安置补助费。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临时使用土地需经哪个部门批准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十五条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我们在使用土地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依照相关审批流程,否则就会构成非法用地,承担相关责任。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临时使用土地申请书怎么写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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