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外调解找哪个部门
导读: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诉讼离婚,另一种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话,会有专门的调解员先对夫妻双方进行调解,那么离婚诉讼外调解找哪个部门?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双方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资格的证据:证明原告和被告结婚的证据,如结婚证、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协商一致就去民政局,不一致去法院。
起诉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受民事诉讼法的调整,审理离婚案件是需要在审限之内审结的,那么调解工作也需要知道审限之内必须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一)双方和好,继续生活;
(二)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当事人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三)调解无效,双方未能就离婚及相关问题达成协议,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诉讼外的调解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强制性,也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先经过诉讼外的调解程序,经过哪个机关调解。诉讼外调解不影响婚姻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对诉讼外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强迫调解。
起诉离婚,调解是必经程序,但是关于调解的时间法律是没有具体的规定。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诉讼外调解找哪个部门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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