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主动审查合同效力吗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往往需要与合同打交道,当事人在合同签字之后,合同成立,但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了。合同生效要还要对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审查。那么法院会主动审查合同效力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如果是已经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涉及合同的法院必须审查合同效力。没有起诉至法院的合同,法院无权审查其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必须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一)案例
某机械厂为推销织布机向某棉线厂设备股负责人行贿2万元,设备股负责人则背着厂主管领导与该机械厂签订了购买自动换梭织布机200台,价格54万元的合同。绵线厂主管领导发现后对合同不予承认,未能履行。为此机械厂以棉线厂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到人民法院。
(二)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此案中的其机械厂通过行贿手段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原则,且有侵犯国家的利益,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三编合同规定了违反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的处理办法: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二)具备以下情形的合同无效。
1、1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3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可撤销: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四)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前效力待定,追认后有效、拒绝追认无效。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法院是不会主动审理合同的效力的,只有受理案件之后,审查这份合同的效力是才会成为审理这件案件的前提。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法院会主动审查合同效力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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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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