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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5-01 12:24:05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土地使用权,很多时候使用权人往往会因为客观因素的影响选择转让,那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土地使用权,很多时候使用权人往往会因为客观因素的影响选择转让,那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依据其非法转让的土地权利类型不同,主要包括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包括非法转让国有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国有承租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等三种形式。

  (一)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转让房地产时,未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不符合《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进行转让的。

  (二)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的情况包括: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三)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非法转让

  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节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本罪。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手上购买的,所以对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要通过相关的合法途径转移给受让方,而不能进行非法转让,如果涉及到非法转让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罚款交易金额的5%,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会判处37年的有期徒刑。

  三、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三种形式的相关知识,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非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非法转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等三种形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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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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