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招投标罪的立案标准
导读:
我国对于招标投标有着一系列的法律规定,串通招投标是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串通招投标的行为只要满足了一定的立案标准就会被立案调查,那么串通招投标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通常情况中,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就会被认定为串通投标。但是这仅是会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要构成串通投标罪,先看看是否有下面的行为:
(一)投标人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在类似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
(四)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约定给没有中标或者弃标的其他投标人以“弃标补偿费”。
不过,要是投标人的行为造成下面的后果的话,那么就会被立案了:
(一)损害了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投标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然还没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注意地是,规定中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是指接近上述数额标准且已达到该数额的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标准有: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等等。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相互约定以高价或者低价恶意抬高或者降低招投标价格或者以类似举动损害公平公开的招标投标环境的都应该立案调查。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串通招投标罪的立案标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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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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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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