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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计入审限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07-11 15:51:38 人浏览

导读:

在出现有案件延期的情况时,对当事人来说,有的时候延期是会造成一定负担的,但是有的时候延期也是有好处的,那么延期审理计入审限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在出现有案件延期的情况时,对当事人来说,有的时候延期是会造成一定负担的,但是有的时候延期也是有好处的,那么延期审理计入审限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延期审理计入审限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九条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延期审理的延期期限是不计入审限的。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延期审理原则上计入审限,但不是所有的延期审理都计入审限,具体不计入审限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有以下情形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十)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一)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十二)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二、延期审理申请书制作要点

  (一)首部。

  1、注明文书名称“延期审理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为公民的,写明其身份基本事项;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写明其全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正文。

  明确写明其申请事项并说明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简要明确地写明申请人对何案件因何种原因提出延期审理申请。

  2、事实和理由:着重阐述申请人提出延期审理的原因,根据其具有的应当推延开庭审理的具体情形,说明其申请延期审理的必要性。基于所述事实和理由,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审理的申请。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申请人签名。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3、申请日期。

  4、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三、案件延长审理期限的报批

  最高法《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一)第十一条 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七日以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

  (二)第十二条 民事案件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还需延长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三)第十三条 行政案件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向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四)第十四条 对于下级人民法院申请延长办案期限的报告,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三日前作出决定,并通知提出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人民法院。

  需要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办案期限的,院长应当在审限届满前批准或者决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延期审理计入审限吗的相关知识,延期审理原则上计入审限,但不是所有的延期审理都计入审限,有的是不需要计入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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