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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多收我钱怎么赔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4 11:13:16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们在超市购物期间,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以及一些相关状况来进行办理一些注意事项,超市购物多收钱也是可以退回以及协商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超市购物多收我钱怎么赔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们在超市购物期间,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以及一些相关状况来进行办理一些注意事项,超市购物多收钱也是可以退回以及协商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超市购物多收我钱怎么赔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超市购物多收我钱怎么赔

  在超市买东西经营者多收了钱应当及时退回给消费者,且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二、不正当条件行为的情况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消费纠纷找哪个部门

  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消费者协会、企业主管部门、商检部门和人民法院。

  所谓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权益争议,从而提出的书面或者口头上的异议、抗议、索赔和要求解决问题等行为。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超市购物多收我钱怎么赔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处理一些赔款问题的时候,我们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性质,以及实际态度问题来进行综合解决办理进行解决,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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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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