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刑法 > 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指南 > 立案 > 二审立案所需材料

二审立案所需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3 14:59:40 人浏览

导读:

对于我国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法院所需要的材料以及一些相关内容来进行办理,对于一些案件来说,它是可以根据实际的时间以及一些实际要求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二审立案所需材料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对于我国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当中,我们可以根据法院所需要的材料以及一些相关内容来进行办理,对于一些案件来说,它是可以根据实际的时间以及一些实际要求来进行处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二审立案所需材料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二审立案所需材料

  需要的材料: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案件,一般应当有上诉状正本及副本。

  上诉状内容应当包括: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第一审法院的名称;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提出上诉的时间;上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还应当写明提出上诉的人与被告人的关系,并应当以被告人作为上诉人。

  

  二、二审立案后多久开庭

  二审上诉后多久开庭审理是不确定的,具体的的开庭时间要由法院根据工作安排来确定,并会提前通知当事人。

  但是,对于因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的民事案件,法院有一个总的审限规定,即一般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在审限内通告开庭并结案。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三、二审程序的审理方式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一)全面审理原则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二审处理原则

  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

  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

  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二审立案所需材料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立案过程当中,我们是需要根据实际诉讼权益以及一些相关程序进行综合处理,并且也要了解实际的审判,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站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