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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程合同编号编制规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30 10:46:29 人浏览

导读:

工程施工是有相应的规定的,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工程施工项目的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签订,那么对于工程施工来说,应该怎么样去签订合同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施工工程合同编号编制规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是有相应的规定的,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工程施工项目的过程中,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签订,那么对于工程施工来说,应该怎么样去签订合同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施工工程合同编号编制规则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施工工程合同编号编制规则

  根据各公司规定吧,没有统一编号的规范。

  各公司自行编号,原则就是能够区分清楚。

  比如,年号,序号,类别(总分包,劳务,材料等等)

  二、工程合同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比例一般是5%-25%,我们国内一般是交10%。

  2012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八条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但一般是80万封顶。履约保证金可以谈的,一般是10%,也可以是5%。

  三、建筑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可以是具备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经济联合体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个人合伙、个体经营户或个人,即一切以协议、法院判决或其它合法完备手续取得甲方的资格,承认全部合同文件,能够而且愿意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上列单位的名称和个人的姓名,应准确地写在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

  与发包方合并的单位、兼并发包方的单位、购买发包方工程施工合同和接受发包方出让的单位和人员,均可成为发包方,履行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义务,享有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权利。

  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应是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上述单位的名称应准确地写在《协议条款》承包方位置内,不得简称。但承包方不能将工程转包或出让,应在合同签订前提出并征得发包方同意。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施工工程合同编号编制规则的相关知识,一般来说,我们签订工程合同的话,要按照合同的相关要求来签订。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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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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