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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的种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10 10:48:00 人浏览

导读:

刑罚是人民法院对罪犯的制裁方式,而不是行政机关。根据标准,如果某种处罚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可以附加适用,则处罚分为主罚和附加处罚两类。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我国刑罚的种类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刑罚是人民法院对罪犯的制裁方式,而不是行政机关。根据标准,如果某种处罚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可以附加适用,则处罚分为主罚和附加处罚两类。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我国刑罚的种类的相关内容!欢迎您的阅读!

  一、我国刑罚的种类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种类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二、强制措施和刑罚有什么区别

  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而刑罚是指对犯罪分子的处罚,两者性质是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打架被拘留要怎么样才能放出来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犯罪嫌疑人被放出来就是解除刑事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的解除,是指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因为发生了法定的事由,没有必要继续适用强制措施而决定予以撤销的诉讼行为。

  一般情况下,解除强制措施都是因为强制措施的时间超过了法定期限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应当解除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打架通常涉嫌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建议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以及在审判阶段进行辩护,争取早日解除强制措施。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的小编对我国刑罚的种类的全部介绍。另外,刑期从减为有期徒刑开始计算;先行羁押及减为有期徒刑之前的羁押期限,不折抵刑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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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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