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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书面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7 09:18:41 人浏览

导读: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都知道联系交警部门,这时候交警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书,上面会记录交通事故的经过。那么事故经过书面材料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事故经过书面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大家都知道联系交警部门,这时候交警会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责任书,上面会记录交通事故的经过。那么事故经过书面材料是什么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事故经过书面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故经过书面材料

  交通事故经过书的书写,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首先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二)然后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

  (三)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四)更重要的是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五)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等。

  (六)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七)最后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事故经过书面材料 

  二、交通事故的认定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一)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二)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四)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五)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后果的分类

  (一)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二)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事故经过书面材料的法律知识。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交通事故经过书必须记录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发生的详细经过。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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