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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伤残级别鉴定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9 11:51:35 人浏览

导读:

伤残在医院中经常出现。其中就有眼睛,鼻子,手臂等伤残。这其中这需要我们多注意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自己的一生伤。然而每一种伤害都有它本身的鉴定标准来判断伤情是否严重。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详细介绍一下有关眼睛伤残级别鉴定标准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伤残在医院中经常出现。其中就有眼睛,鼻子,手臂等伤残。这其中这需要我们多注意保护好自己,不要让自己的一生伤。然而每一种伤害都有它本身的鉴定标准来判断伤情是否严重。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详细介绍一下有关眼睛伤残级别鉴定标准的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眼睛伤残级别鉴定标准

  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五级: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双眼视野≤40%;一侧眼球摘除者。六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七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八级: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双眼视野≤8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九级: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十级: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双眼矫正视力≤0.8;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二、赔偿标准

  对于单处伤残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对于多处伤残的,确定残疾赔偿金时,以评定的最高伤残等级赔偿比例为基数。其他伤残为2级—5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4%;其他伤残等级为6级—10级的,每增加1处,增加赔偿比例2%;增加的赔偿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最高赔偿比例不得超过100%。

  三、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磕磕碰碰,也会不可避免的受伤。这需要我们保护好自己。不小心弄伤了自己,要及时处理伤口,不让病情恶化。这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眼睛伤残级别鉴定标准”的相关法律。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以及其他法律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快车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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