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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1-23 14:44:41 人浏览

导读:

现在有很多的公司是会去开设分公司的,一般这种时候也是可能会需要总公司的帮助的,但是有时候也是需要证明分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的,只有满足这些关系才更好处理,所以如何证明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现在有很多的公司是会去开设分公司的,一般这种时候也是可能会需要总公司的帮助的,但是有时候也是需要证明分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的,只有满足这些关系才更好处理,所以如何证明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如何证明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

  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如下:

  (一)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策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的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三)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如何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本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

  如果合同相对方事先没有审查分公司的本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不知道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权利范围,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呢?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于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一)责任承担:

  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新注册的公司如何报税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但是要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二)设立方式:

  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分公司: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三)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分公司: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注意:依照《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如何证明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的相关介绍,可以通过实际运营的情况以及控制的情况来证明分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这些其实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可以好好了解清楚,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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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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