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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09 15:17:06 人浏览

导读:

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而企业破产要对所有企业财产进行清算,而在清算财产的时候,要明确属于企业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有网友问,抵押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下去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申请破产,而企业破产要对所有企业财产进行清算,而在清算财产的时候,要明确属于企业破产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有网友问,抵押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抵押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企业破产后企业的抵押财产是属于企业的破产财产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二条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三)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四)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第三条 债务人已依法设定担保物权的特定财产,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在担保物权消灭或者实现担保物权后的剩余部分,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

  

  二、破产财产的范围如何确定

  (一)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享有所有权以及国有企业被授予经营管理权的财产,均属于破产财产。这些财产大体包括四类:

  1、有形财产,如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产成品和办公用品等;

  2、无形财产,如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特许权等;

  3、货币和有价证券;

  4、投资权益,如破产企业在其他公司中享有股权。

  (二)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破产企业的清算组可以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并有权决定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通过清算组的行为所取得的财产本身属法人资本增值的结果,构成法人财产的组成部分,这类财产属于破产财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因破产企业的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在取得以前仅仅是破产企业的帐面财产,不具有可分配性,经清偿或交还后,成为可分配的现实财产。因此,从可分配财产的角度讲,由这些原因取得的财产可以视作破产财产的新增加部分。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于这种合同是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对待给付,而且这种对待给付一般是等价性质的。因而,这部分新取得的财产不是价值形态上的财产增加,而是实物形态上的财产增加。从实物形态的角度讲,这可以视作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收入。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如公司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的获得的利润分配。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如房租、银行利息。

  5、清算期间继续营业的收益,应注意的是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在有利于破产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必要的营业,由此增加的营业所得就应归入破产财产。

  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如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的专利权而获得的赔偿。

  (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主要有以下几项:

  1、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物权,除上述已涉及到的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等外,还有矿业权、占有权、抵押权和留置权等。

  2、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合同债权,如对销售客户拖欠的货款以及因其违约行为所产生的、赔偿金的请求权。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票据权利,如破产企业作为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4、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股东权。股东权是一种复合权利,主要包括收益权和表决权。

  5、破产企业享有的。

  6、破产企业的开办人注册资金投入不足的,应当由开办人予以补足,补足部分属于破产财产。

  7、因错误执行破产企业,执行回转后的财产应列入破产财产。

  8、破产企业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的,依该代位求偿权享有的债权应列入破产财产。

  9、破产企业在被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的债权,并列入破产财产,但应当扣除未到期的利息。

  10、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物、留置物和出质物或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抵押物、留置物和出质物,这些财产也应并入破产财产。

  三、企业破产职工怎么补偿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抵押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等相关法律知识。企业破产后企业的抵押财产是属于企业的破产财产之一,在破产程序中可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其他破产债权。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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