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问题怎么赔偿
导读:
在生活中,我们去超市购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质量方面的问题,特别是食品类的,因食品类的是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情况,所以在购买食品类的东西时,是特别要注意食品安全与卫生的。那么接下来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介绍一下关于超市食品问题怎么赔偿。
在超市购买了食品,在保质期内发生食品质量问题,可以直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一)首先找出此物品的小票,与店家沟通,要求赔偿。
(二)如果沟通不成功,可以向消协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维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视情况不同,分情况进行处理。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如果商品质量有问题,但消费者未使用,合法权利未受到损害,也未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退货、更换或维修。
(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超市出现的问题往往集中在以下几点:
(一)是销售过期食品。部分超市工作人员为了尽快将过期食品或者临保食品卖掉,会把这些产品放在货架的最前端,而很多消费者却没有检查生产日期的习惯只是随手就把食品扔进购物车了。
(二)是散装食品不卫生。一般情况下超市中的散装食品,既没有生产日期,也没有配料表,产地,厂名厂址,内在质量也无从鉴别。而且很多冰柜开的温度不够低、各类食品混乱放置等等。消费者只能从外观的色泽,形态去辨别,经验是主要鉴别依据,这些都可能是安全隐患。
(三)是假冒食品。一般而言,有知名度的超市是不会销售假冒食品的,但事情并没有绝对,很多超市特别是一些小型超市里面存在很多假冒食品,需要消费者用火眼金睛认真辨别。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介绍的关于超市食品安全怎么赔偿。在生活中我们去超市购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避免购买到已经过期了的东西。如果遇到质量问题,要及时与商家沟通,沟通不了的向有关部门投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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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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