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商业招商 > 商业招商案例 > 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区别在于

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区别在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2-05 07:31:27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贸易中出现了很多性的支付方式,信用证就是其中的一种。那么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区别在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贸易中出现了很多性的支付方式,信用证就是其中的一种。那么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区别在于?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的区别:

  (一)付款期限不同。即期信用证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马上付款(一般在5个银行工作日内付钱);远期信用证一般分为30天、60天、90天远期。

   (二)定义不同。即期信用证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远期信用证是指开证行或其指定付款行收到受益人交来的远期汇票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先行承兑,等汇票到期再行付款的信用证。

  (三)分类不同。即期信用证又可分为单到付款信用证和电汇索偿条款信用证两种;远期信用证,按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和商号承兑远期信用证。

远期信用证

  二、信用证诈骗活动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 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信用证是什么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买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信用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信用证不依附于买卖合同,银行在审单时强调的是信用证与基础贸易相分离的书面形式上的认证;二是信用证方式是纯单据业务。信用证是凭单付款,不以货物为准。只要单据相符,开证行就应无条件付款;三是开证银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它是银行的一种担保文件,开证银行对支付有首要付款的责任。

  以上是法律快车编辑对远期信用证和即期信用证的区别在于的介绍,即期信用证在开证行收到单据后马上付款,长期信用证的时间比短期长很多,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