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临时身份证异地可以吗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公民的身份证,很多时候当事人的身份证在异地丢失往往是需要进行补办的,那么你知道补办临时身份证异地可以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可以。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一般去公安户籍查询。居民身份证号码,正确、正式的称谓应该是"公民身份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643-1999〗中有关公民身份号码的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身份证快到期且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换领手续;
如果是属于未开放地区,依然需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对于以下情形,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公安机关从公民申请办证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过30天。
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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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了就是需要进行补办的,这个补办一般来说是前往相应的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进行的,但是也是可以在异地的公安部门进行身份证的补办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异地身份证补办如何走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时候,办理机关是会需要其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的,审核认定过才会对其制作临时身份证的,不然不符合相关条件是不行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补办临时身份证需要什么证件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房产保全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三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保;三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或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自动失效。
申领居住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申办居住证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本市合法居住证明;在本地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料;在单位工作需要提供劳动合同,个体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本市居住证申请表。
派出所可以开具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人领取居住证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申请居住证后申请人换居住地址了需要填写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交由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对、信息系统后台比对,凭出具的核查登记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办理暂住证一般需要在30日内完成。暂住人口应当在到达暂住地三日内,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站申报暂住登记,其中住宿在旅店的可以将住宿登记视为暂住登记。在开展居住证试点工作前发放的暂住证,持证人可凭有效的暂住证免费换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