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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02 12:59:48 人浏览

导读:

医患纠纷是很难完全避免的,所以出现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就要利用有效的途径去解决纠纷,就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医患纠纷的分类有哪些、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患纠纷是很难完全避免的,所以出现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就要利用有效的途径去解决纠纷,就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医患纠纷的分类有哪些、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可以请求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纠纷,是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二、医患纠纷的分类有哪些

  (一)误解性医疗纠纷

  因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知及专业知识局限,或医务人员的解释态度等导致他们认为该医疗后果并非政党后果,而发生的纠纷,此种情况下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行为并无过失。

  (二)诊疗护理过程所致的医疗纠纷

  这类纠纷是医患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类。是由于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和护理时出现不良后果而与医方为其产生的原因、性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认识产生的分歧或争议。

  (三)因输血导致异常反应与感染纠纷

  患者在输血治疗过程中,因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的检查存在的缺陷,或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和症状未给予及时的观察与处理,导致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的产生的医疗纠纷。

  (四)医用产品质量缺陷损害纠纷

  因使用的医疗器械和医用卫生材料的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致使求医人员健康受损产生的纠纷。

  (五)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损害纠纷

  因预防免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出现过失,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功能障碍或其他非必要的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六)医院内感染纠纷

  患者在住院期间,因医院环境和医疗行为所引起的细菌、病毒等生物性感染。包括内源性感染和外源性感染两类。前者指来自患者机体内部,因长期受肿瘤等疾病影响使患者自身抵抗力下降引起的;后者由于非患者病体原因引起的。

  (七)医疗美容损害引起的纠纷

  另外,医疗纠纷还包括因医疗服务合同中的先合同义务、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如先知、保密义务引起的其他纠纷。

  三、医患纠纷的原因有什么

  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

  (一)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其表现有: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对病员不负责任,态度生硬,缺乏同情心。

  病人或家属在诉说病情时,总希望医生全神贯注,细心倾听病情,以取得理想的治疗效果。但是有的医生即表现为漫不经心,似听非听,或边看病边与旁人闲聊,甚至开玩笑,工作很不认真。

  (二)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失职。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例如:用错药、打错针、输错血、开错刀、或在手术后体腔内遗留纱布及其他异物等。

  (三)存在技术上的原因:有些疾病的早期症状不明显、不典型、医生在诊断时疏忽了;或者对某些罕见的疾病缺乏认识,尚不知其诊断方法以致于误诊;或对某些疾病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而未预见到病情会突然变化与死亡,因此未事先向家属作说明,从而容易引发医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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