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工躺地下车库甬道休息被碾身亡,过失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导读: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接下来跟随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了解清洁工躺地下车库甬道休息被碾身亡,过失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2021年9月30日12时28分左右,被告人张某驾驶小汽车在进入汤阴县某小区地下车库时,将躺在进入车库甬道的被害人碾压致死。
被告人张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于2021年9月30日被刑事拘留,10月14日被逮捕。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但张某的哥哥张先生称,他开出事的车辆在事发现场放置了参照物,模拟了近百次,都难以看到参照物。他认为,进库上下坡有盲区,此事系意外,(弟弟)不应被追究刑责。
该案将于2022年1月11日在安阳市汤阴县法院开庭。
过失致人死亡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的结果抱有过失的心理状态,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本罪,客观方面必须同时以下具备三个要素:
(1)客观上必须发生致他人死亡的实际后果。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
(2)行为人必须实施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
(3)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
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受刑法打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关于清洁工躺地下车库甬道休息被碾身亡,过失致人死亡判多少年?的相关内容。过失致人死亡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人在国外,身份证到期可以委托家人代办。委托家人代办存在限制条件,各省市规定不一样,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已申领过二代证及指纹信息录入的,在外期间居民身份证丢失
当事人在网络上赌博,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赌博罪,其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刑事拘留37天后无罪释放不可以要求赔偿。法律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