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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时间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3-24 12:10:39 人浏览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当劳动者受伤之后,往往是需要住院治疗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治疗期间,劳动者可以享有医疗期,那么你知道医疗期时间规定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在现实生活中,当劳动者受伤之后,往往是需要住院治疗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治疗期间,劳动者可以享有医疗期,那么你知道医疗期时间规定是什么吗?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期时间规定

  医疗期的规定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一般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如果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医疗期时间

  二、在医疗期病人的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病假医疗期工资法律仅规定下限,即不得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同时规定如果企业规章制度有更高标准的规定时,依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执行。根据你所陈述的情况,如果你的基本工资低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应当按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你发放病假期间工资;如果你的基本工资高于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则应当按照你的基本工资的80%向你发放病假工资。

  医疗期计算方法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4条规定。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三、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怎样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医疗期时间规定的相关知识,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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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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