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
导读:
当儿童出现有需要进行医疗的情况时,对于家长来说,往往是需要全家人去进行处理的,保险也是有专门对新生儿进行设立的,那么儿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被保险人出险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便顺利理赔。如果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损失程度性质、原因等难以确定的,保险公司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公司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被保险人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保险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被保险人需在合同规定的医院就医,若因急诊未在约定医院就诊的,应在就诊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病情如果好转要转入约定的医院。如果不是在合同规定的医院就医,应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保险公司在接到在一定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于保险公司同意在非约定的医院就诊的,保险公司按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城乡居民医保: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起付线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参保人员门诊看病注意事项: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要出具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明。 (二)参保人员若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或冒名就医的,伪造、涂改处方及费用单据等凭证,提供虚假医疗票据、病历等资料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等,其相关医疗费用将不予报销。 (三)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认真校验社会保障卡造成冒名就医的,不执行医疗保险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分解串换项目等行为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追回其相关医疗费用,情节严重的中止或终止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协议。
携带资料:
(一)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二)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三)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四)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五)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六)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七)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儿童医保门诊报销流程的相关内容,医保的报销是需要按照不同药物去进行计算的,有的药物是可以报销有的则是不行的,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快车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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